4月26日,市四中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四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方政通报了2023年1至4月辖区两级法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执行局局长粟正均发布涉民生案件执行典型案例。执行局、办公室等相关人员,有关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办公室主任冯志勇主持。
据市四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方政介绍,2023年1至4月,辖区两级法院共受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追索“三费”(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工伤损害赔偿案件、刑附民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9类涉民生执行案件1254件,执结804件,结案率为64.11%,执行到位2481.22万元。
民生连着民心,涉民生案件执行不仅与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休戚相关,更关乎社会稳定。为此,辖区两级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努力办好每一件涉民生执行案件。
一是坚持“三三制”。辖区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三优先”“三主动”“三尽快”的原则办理涉民生执行案件。“三优先”即对涉民生执行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发放执行案款;“三主动”即对涉民生执行案件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主动查控财产线索、主动协调负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履行协查协办义务;“三尽快”即对执行标的物尽快处置,对执行流程节点尽快向当事人公开,对困难申请人尽快实施司法救助。
二是突出“强制性”。辖区两级法院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坚持全方位重拳打击,通过将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限制出境等措施,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直至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让涉民生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不敢逃避执行,更不敢抗拒执行。
三是加大“变价力”。对执行财产物理状况和权利状态明晰、市场价格较为明确的,及时组织当事人采取议价方式确定处置参考价。当事人不同意议价的,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定向询价或通过人民法院网络询价评估平台快速确定处置参考价。财产处置参考价确定后,及时启动拍卖程序,加快资产拍卖进程,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用好“网格员”。2022年8月15日,市四中法院与辖区五区县政法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综治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引入综治网格员参与执行,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员熟悉当地情况和村居社区全覆盖的人缘、地缘优势,协助法院查人找物和送达调查,增强涉民生执行案件的工作合力,夯实涉民生执行案件的基层基础,为辖区两级法院依托综治平台开展执行工作提供了具体的实践路径。
李方政表示,下一步辖区两级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三优先”“三主动”“三尽快”为原则,借助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联动协调机制优势,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尽快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随后,执行局局长粟正均发布涉民生案件执行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