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曝光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可向相关法院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若你现已符合上述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规定的,请联系我们(023-73338110),我们会及时将你的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请被执行人尽快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若拒不履行,我们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