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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中法院召开辖区两级法院院长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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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春艳  发布时间:2018-08-13 10:37:35 打印 字号: | |
  为总结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辖区两级法院工作,7月25日下午,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辖区两级法院院长座谈会。重庆四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海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孙海龙强调,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新时代职责使命。

  孙海龙要求,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整体司法观。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临萍强调,从个案定分止争到实现规则之治,是新时代司法公正的更高层次内涵。两级法院要始终坚持作为一个整体面向社会,注意参与到社会治理的前端,更好服务当事人。中级法院要更好发挥服务、指导、监督基层法院的作用,让两级法院有效联动、良性互动。

  孙海龙指出,要深化司法改革,加强科技应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是人民司法工作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一方面,必须向改革要动力、向改革要实效。要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坚持“不该过问的过问是违规,应该监督的不监督是失职”的原则,构建权责明晰、权责一致、监督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继续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专项改革,用好每月全体法官会议制度。另一方面,要运用好重庆高院“4+1”智慧法院系统,加强科技司法应用,对内提升审判力,对外提升公信力。

  孙海龙强调,要抓好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监督。要加强职业保障,把从严治院和从优待警结合起来,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为司法事业留住人才,注意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重视对临聘人员的管理培训。要加强文化建设,实现法院文化引领价值、规范行为、固化制度、彰显法治的功效。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法律监督,把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日常化、科技化、制度化,同时更好地接受监察委员会和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孙海龙要求,要补齐短板,做优亮点。既要有底线思维,又要争先创优。要注意克服个人经验主义,花大工夫补齐裁判文书质量短板;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迎评工作,同时注意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办理重大敏感案事件的能力,认真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审理扫黑除恶案件。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人民法庭工作、案例工作、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做优,注意挖掘先进典型。

  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现场作汇报发言。重庆四中法院分管院领导各自就其分管工作提出要求。

  重庆四中法院在家院领导出席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辖区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执行局长、审管办主任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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